天价新药惊专家
2012年8月3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批准一种治疗晚期结肠癌的新药Zaltrap。大规模临床试验显示,与此前获批的另外三种抗癌药物结合使用,Zaltrap可使患者平均生存期延长42天。
生产此药的两家公司,赛诺菲集团和Regeneron药业,没有立即公布其定价。美国斯隆-凯特林癌症中心胃肠肿瘤治疗组组长伦纳德·索尔茨分析,Zaltrap与同类药物Avastin的临床疗效相差无几,都能延长平均生存期42天,但都得服用数月见效。使用Avastin一个月的费用高达5000美元。索尔茨推断,Zaltrap的价格也差不多。事实证明,他还是言轻了。
去年8月底,Zaltrap的定价终于公布,每个月用药成本约为1.1万美元,比Avastin贵了一倍。根据过往临床试验,要达到“多活42天”的效果,至少需要服用大约7个月时间。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索尔茨还是大吃一惊。
拒绝新药创先例
Zaltrap获批后一个月,斯隆-凯特林癌症中心的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能否在治疗中采用这种新药。身为该委员会主席,索尔茨的建议是“不用”,委员会采纳了这一建议。斯隆-凯特林这样的顶级癌症医院,竟因为“太贵”而拒绝使用一种新药,这在美国闻所未闻。
美国医疗界有一条不成文规定:医生判断一种药是否可用,只需考虑对患者是否有利,而不该计较价格高低。FDA审批抗癌新药时,也仅以安全性和疗效为准,几乎不考虑成本问题。
在美国,联邦医疗保健项目(Medicare)会给患者退补医疗费用,大多数州也要求私立保险公司承担投保者的抗癌药物费用。
对于药价过高的质疑,制药业总有如下几种反驳理由:一是开发一种新药并推向市场的成本惊人,一个常被引用的数据是13亿美元;二是新药能为患者提供前所未有的益处;三是高昂的价格和利润才能刺激制药业不断研发更好、更新的药物。只是辩论总有消停的时候,而药价照升不误。
索尔茨举例,在1994年,晚期结肠癌患者的平均生存期11个月,按今天的通胀水平计算,其用药成本仅为500美元左右;到2004年,同类患者平均生存期虽延长了一倍,用药成本却增加了数百倍。
很多新药虽毒性较低,但治疗中需要与一些老药配合使用,依然会引起恶心、脱发、虚弱和贫血等副作用。
大多数抗癌药物仅能提供“微弱的救生疗效”,却无法根治癌症。美国肿瘤专家德博拉·施拉格指出,患者对抗癌药物的需求受强烈心理因素干扰,不会理性分析“值不值”问题。为了多一点活下去的希望,很多人愿意倾家荡产尝试任何药物。
对睾丸癌、淋巴癌和某些类别的白血病等癌症,抗癌药疗效较明显。对于晚期的肺癌、乳腺癌、前列腺癌、结肠癌等常见癌症,抗癌药只能让患者多活些时日,往往以“星期”或“月”计算,而非以“年”为单位,且生存质量也一日不如一日。
“退补机制”在作怪
抗癌药价格无节制上涨让有良知的肿瘤科医生不安。斯隆-凯特林癌症中心的医疗政策分析师彼得·巴赫认为,抗癌药越来越贵,应归咎于医药市场法规漏洞。
“专利体制”是主宰抗癌药市场的基础,虽鼓励创新,却给新药研发者近乎专利垄断的地位。巴赫指出,这种体制之下,除非新一代药品问世,否则制药企业可以随心所欲地给药品定价,垄断期通常为7年至12年。
另一方面,受联邦法律约束,政府运营的医保体系与制药企业讨价还价的权利有限。为把生意做大,多数私人医疗保险也迎合大多数州的法规,将几乎所有种类的药品都归入赔保范围。至于药价多少,药企说了算。
早在9年前,美国肿瘤专家施拉格就发表论文指出,药价飙升是美国医保体系的“退补机制”在作怪,即高昂药价其实由保险公司或联邦医保系统等第三方承担。
去年10月,巴赫和索尔茨、斯隆-凯特林癌症中心内科主任罗伯特·威茨联合署名,在《纽约时报》就弃用Zaltrap的决定发表文章。几星期后,赛诺菲集团把Zaltrap的定价削减了50%。虽如此,斯隆-凯特林癌症中心不用Zaltrap的决定至今未变。 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