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么一个严重造假案件,结果不过是罚款几十万元,让人感叹处罚太轻,难以遏制造假的冲动。
5年虚增利润3.44亿元
5月17日,南纺股份公告称,公司于5月15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认定于2006年至2010年期间存在虚构利润的违法事实,累计虚增金额达3.44亿元。经查明,公司于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分别虚构利润3109.15万元、4223.33万元、15199.83万元、6053.18万元和5864.12万元,占其披露利润的127.39%、151.22%、962.40%、382.43%和5590.73%。
扣除虚构的利润,公司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的利润分别为-668.65万元、-1430.59万元、-13620.47万元、-4470.40万元和-5969.01万元。
按有关规则,上市公司连续3年净利润亏损将被暂停上市,继续亏损则会被终止上市。那么,南纺股份连续5年亏损早就该退市了,而公司通过虚增利润得以保全上市资格。
造假手段五花八门
10年前,上市公司业绩造假较为严重,出现银广夏等一批案例,近几年造假事件减少了,但还是出现万福生科等案例,之前造假公司大部分集中于民营企业,而南纺股份是国有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市国资委,其造假情况更令人惊讶,无论造假时间之长,还是虚构利润幅度之大,南纺股份堪称10年来造假第一股。
南纺股份的造假手段主要有:虚增合同收入、以境外融资业务虚构为转口贸易、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少结转营业成本、利用转口贸易回款、调节客户往来款,达到调节坏账准备等目的;长期挂账不符合出口退税条件的应收出口退税款,以及不符合确认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等。
例如,南纺股份曾骗取出口退税。在2000年~2011年期间,公司的出口货物单证中,经核实有54份备案单证为虚假单证,共涉及已退税款1033.74万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第六条之规定,定性为备案单证违法。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公司已取得的退税1033.74万元予以追回。
完善制度杜绝造假
南纺股份的造假时间长,同样,证监会的调查时间也比较长,从2012年3月就已经展开,至今已历时两年多。调查结果出来后,证监会表示,南纺股份虚构利润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的上市公司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
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公司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给予单晓钟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给予丁杰、刘盛宁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以及对另外一些当事责任人给予警告以及处罚。
但是,这份罚单让人觉得太轻了。3.44亿元的虚构利润,连续五年做假账,居然只罚了50万元。前董事长单晓钟的个人罚款也只有30万元。当然,以目前的法律法规,证监会也只有这样的处罚权限。不过,有关责任人也受到法律制裁,单晓钟已经在2013年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不管怎样,这样的处罚力度的确比较轻,恐怕很难遏制上市公司造假的冲动,恐怕也是这么多年,尽管严厉打击造假行为,但造假现象并未绝迹的原因。另外,中介机构在这个造假案中的失职也应该严厉查处,5年造假审计公司竟然一点没有发觉,南纺股份的造假行为并非由他人举报,是在公司对单晓钟做离任审计时主动揭发的,那么,审计公司为何没有发现?
看来,需要更多的制度完善以及严厉的制裁措施,才能遏制上市公司业绩造假行为。
本报记者 连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