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毕业那个暑假,我每天跟弟弟妹妹到丰原一菜市场摆摊,整整两个月,假期里日日要去做生意,心中总有不愿意,但父亲说,开学时会送我一台收音机,为此,我乐意了。我们的摊位旁是卖养乐多的阿姨,生意清淡时,我们会躲在她的阳伞下休息,喝免费的养乐多,忙碌起来,她会帮忙照看年纪小的弟弟。热闹有时,冷清有时,我总想着多赚点钱,自己赚钱买来收音机,一定很有成就感。
假期结束,父亲依照约定,买给我有双卡座的收录音机,当时就要六千多元,非常昂贵精美(可惜我已忘了品牌),那是我个人所拥有的第一台播放音乐的设备,感觉有了某种将自己与其他同龄小孩区别的标志。
这台收录音机陪伴我多年,上了国中,跟着同学听流行歌曲,读高中,用来学英文,到北部读大学,为数不多的行李中也少不了它,我就放在宿舍的书桌上,一次竟在收音机底下发现一个蚁窝,相当骇人。高中大学多少次搬家,即使后来我已经拥有全套可以播放CD的音响设备,我仍珍惜着那台收录音机。
大学毕业第一年,我没去做一般中文系毕业该做的工作,铁了心要写小说,天真认为写作要经历“世间百态”,拥有“更多故事”,仓促间我在台中市北屯区某旧大楼里租了一间小套房,月租五千元,居住质量极差,房屋老旧,仅有的对外窗面对天井,几乎不见日光。
但我悉心将小套房布置,以书架区隔成一房一厅,有个小料理台可以用来煮面,我白天到处打工,几个月下来已经知道不是我选工作,而是工作选择我,我学会骑摩托车,日日奔波在台中市区,做过服务生、店员,待过KTV、画廊、西餐厅,还差点跑去做直销卖灵骨塔。那时明白自己的天真带来苦楚,但回不了头,个性执拗的我也拉不下脸对谁求助,很少跟朋友联络,怕人知道我的窘迫,鲜少回家,不想面对父母的担心,那时最常与我为伴的,就是那台收录音机。
屋里暗暗的,白日也要开着灯,常听见邻居吵架,油烟味会从窗口飘入,屋子狭窄,我索性把椅子撤了,席地在矮桌上写稿,未免寂寞,镇日开着收音机,让电台里的声音,使屋子里有点人气。我住三楼,楼梯间杂乱不堪,电梯摇摇晃晃,同一楼层住着谁根本不知道,我收听各种电台,从最流行的到最庸俗的,白天的时间用来赚钱,夜晚则熬夜做自己的事,年轻的生命用得奢侈,却仍感觉时间不够。我从李季准的“感性时间”听到李文瑗的“午夜琴声”,我端坐书桌前读小说,或抄写着外国翻译小说,或写着自己散乱小说的草稿。因为怕黑,屋里灯光大亮,收音机放在床铺边的小书架上,入夜后频道一直停在中广,李季准先生时常访问一些素人,来自生活里各行各业,那充满着现场感的录音方式,常令我莫名感动。或许因为那时的我也正在浩瀚人海里茫茫地求职,艰难而孤独地求生,固执而茫然的我,才二十三岁,还不知道将来的人生是否有机会出版自己的小说。睡前我将灯关掉,躺在霉味浓重弹性已失的老旧弹簧床,还让收音机继续播放,我将声音转小,几乎只剩下耳语的音量,年轻的我,对未来的无知与恐惧,倔强而惶恐,我在音乐与人声里昏昏睡去,睡梦中,梦见了广播里的节目,那些看不见的画面都成了真实的影像,时间具体推移,真实中暗无天日的生活,又变成梦里淡淡的日光将我照醒。
后来我脱离了那个噩梦小套房,将收音机转送给一个喜欢老机器的朋友,无情地与它告别,不到两年,我出版了第一本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