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
2015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由委员长和副委员长亲自带队先后到8个省(区、市)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其他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本省(区、市)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做到了全覆盖。6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检查组的报告,并首次开展了专题询问。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依法对有关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这次常委会又听取国务院落实情况的汇报。
历时大半年时间,从定题、检查、报告、询问,到解决问题。通过这五个步骤,对一部法律的监督检查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合体系,大大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密度和力度。
一个完整闭合的监督体系,让人大监督有始有终。这实际上也是把人大监督的压力传导给“一府两院”,并转化为抓落实的动力,确保“一府两院”和人大在法治的轨道上同向而行。
能否落实人大监督以后的整改,是衡量人大监督是否有实效的标志。人大只有用好、用足法律明确规定的监督手段,对每一件监督事项都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才能从根本上提高监督效果。
(王比学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