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两个“题外话”。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从明天起正式实施。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新增加的有关“自学直考”的规定。这意味着今后考驾照可以不进驾校,只要按规定的方式和要求自学,就可以申请驾照考试。
也是从明天起,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明确,国家根据创新驱动发展要求和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对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引领示范作用大、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带动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提高。
两个部门新规看似风马牛不相及,但硬拉在一起说,还颇具“心有灵犀”之处。
首先,导向的都是政府放权。学车可以自学而不用进驾校,选择权完全交给了公民个人。再看企业技术中心,今后国家将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换句话说,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产业升级,这本身就是企业的主课,国家没有理由包办和垄断,只需像考驾照般管住“资质认定”这个重要环节就行。
其次,突出的都是对人的充分认可与信任。考驾照、领驾照,是国家强制行为,但学车不必都去驾校,体现的是给予公民掌握技能性本领的自由度与信任度。同样,放手把技术创新的主动权、自由权和使用权交给企业,也就是交给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这是对企业的充分尊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高度认可,对知识产权的极大保护,也有利于真正调动企业内部广大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
虽说在现代人的心目中,一般的普通驾驶员已经不属于技术性岗位,只是个熟练工而已,这与二三十年前的职业技能标准迥异。但无论是驾驶岗位还是专业技术岗位,都是由人操作的。熟练工也好,创新人才也罢,套用一句金融术语,都需要一个相对的“量化宽松”政策环境。这恰是上述两个部门新规所释放的一个共性意识。
事实上,小到对一个人自身技能的形成,大到对一个国家高新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使用与爱护,都需要一个“量化宽松”的政策环境作导向。这样的惠民利国之策,在最近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有着清晰和肯定的措施要求。有意思的是,坊间对《意见》颁布后热议较多的,恐怕要数事关千千万万专业技术人员自身利益的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特别是其中提出的“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立时引来好评如潮。但不统考外语和计算机,这还只是对人才发现、培养、使用和激励措施中的一小部分。说白了,随着国民教育的不断进步,随着高学历人才的不断进入专业岗位,今后外语和计算机两项技能,对绝大多数想考职称的专业人士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而真正、全面解读这部《意见》,应当首先着眼于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的发展观。
比如,就拿职称考试来说,在不搞统考外语和计算机的同时,《意见》更提出要“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渠道。清理减少准入类职业资格并严格管理,推进水平类职业资格评价市场化、社会化”。这完全可以解读为我国职称评审机制将展现出一片新天地,即再也不必担心因在非公企业和组织中任职而不能参评职称的怪事出现了。这样一种“只重能力,不看身份”的新机制,对于步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的每一个人说,是极具现实意义的。
又比如,《意见》提出“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研究制定吸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政策措施”。这又可以解读为非公人员今后可以入职党政机关,非国企的优秀人才也能去当官了。
还比如,《意见》提出“允许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转让转化。完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依法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这也预示着今后国有企事业单位会出台相关的股权期权激励制度。而只有当科技创新人才也可以获得现金与股权激励时,他们的收入提升、价值体现才会真正有谱了。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让人才之水活起来,使他们能跨体制流动,能体面地获得合法性的高收入。恰如《意见》开宗明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