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丰快递员被打事件刚刚过去,昨天,媒体又爆出了一桩类似事件,重庆一环卫工制止女子乱丢瓜子壳,被高跟鞋敲破头。
15日,重庆璧山区金剑路附近,女环卫工徐尚明劝告女子谢某不要乱丢瓜子壳时,被对方一记耳光打在脸上,随后谢某还脱下高跟鞋,连敲了徐尚明头部3下,让她头破血流。目前谢某已被处以治安拘留5天,罚款200元。
事件发生至今,网友的评论呈现一边倒:才拘留5天?才罚200元?太轻!太少!
这样的处罚真的不够吗?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哪些情形可以从重处罚?一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二是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孩子或60周岁以上的老人;三是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一次殴打、伤害多人。这么看,高跟鞋女子的确不够从重处罚的条件。
因此,根据上述法律条文,若要对女子顶格处罚,也不超过行政拘留10日,外加罚款500元。此外,据媒体报道,事发时双方均有言语不逊和肢体动作。事发后,高跟鞋女子垫付了医药费。这属于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取得被侵害人谅解,法律上是可以减轻处罚的。综上所述,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应该说还是比较恰当的。
我想,网友们之所以如此一边倒地表达对处罚太轻的不满,一是受快递小哥被打事件的影响,认为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人与人之间的冲突纠纷,而是行业歧视。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是和快递员、环卫工人一样的普通的劳动者,今天的他们可能就是明天的自己。因此,网友们希望通过舆论场上的发声,强调劳动者的尊严不容侵犯。
第二个原因,可能还是出于同情弱者的补偿心理,在“弱肉强食”的现实生活中,网友们出于种种原因无法在行动中“伸张正义”,只能在新闻后的留言中“义愤填膺”,以转发和评论来获得内心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