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在犯罪认定过程中,作用几何? “辛普森的手套”便是极致。
辛普森成杀妻嫌疑人,警察入其家中取得证据手套,但此前并未取得法院的调查令;取证过程非法,证据因此无效。
尊重和保障人权,让“有罪的人”受到该受的惩罚,让“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证据制度”设计至关重要,“非法证据排除”更是制度核心。
曾几何时,我们的文化传统难以接受“辛普森的手套”,舆论为之哗然。时至今日,程序公正的地位,较之当年不可同日而语。去年,刑诉法修正案以2639票的赞成票由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修正案所确定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不仅是法律人的常识,更渐成普遍的社会共识。今年,上海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程序公正如何落实为刑事侦查的取证制度规范?如何以程序公正促实体公正?“辛普森的手套”再成例证。观察这只“手套”,法治文化30年间的悄然嬗变,可见一斑。 (作者为本报特派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