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作家文章末尾有“写于蜗庐”或“斗室”,我想这是书斋的名字吧,说明小而已;但这已使我眼馋,书有定所,这不是很好吗?我曾是三代同堂,遑论书齐,文稿常和孙子尿布相叠,书散放在东西南北中。
今天总算有一间了,是书卧兼用,然积习难改,不习惯把书在书柜里码得整整齐齐的。想看随手拿,看完就放下。卧床,书粘贴背上,伏案,曲肱枕书而眠,书上汗渍斑斑,茶痕点点,因为挤兑,茶翻了是常有的事。
我看了“屠夫与刀匠”,我欣赏屠夫的论点,刀匠在意刀制造得如何精美,而屠夫想到的是宰猪的实用。书也如此,书不读便仅是装饰品,书更不是新娘压箱底的嫁衣。书斋是吞吐智慧完善涵养的场所,基于此,故我爱我庐基于我爱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