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是中央确定的信访改革“主旋律”。日前,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推进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要求,中央37部门今年10月底前拿出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将相关信访事项导入法定途径解决。
信访工作被称作“天下第一难事”。若不是其他权利救济途径无效,大多数信访群众不会走上闹访、缠访之路。正因如此,处理信访问题,关键在于解决信访群众的诉求。解开了这个疙瘩,才能从根本上终结信访“终而不结、无限申诉”的难题。
然而,现实情形往往是,对于群众诉求,职能部门不受理,法院也不受理,就算信访部门受理了案件,转给具体业务部门,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到头来还是解决不了问题。如此一来,本没有直接行政职能的信访部门,却要代职能部门充当群众诉求的“出气筒”。
究其根源,病灶出在了各部门间职责边界厘定不清楚、业务受理范围不明晰上。征地拆迁、医疗纠纷、涉法涉诉、环境保护、劳动保障……许多信访诉求本身就杂糅着行政、司法等各项内容,哪些由业务办理途径解决,哪些由法定救济途径解决,不仅老百姓搞不清楚,许多职能部门也摸不着头脑。于是,信访工作成了“什么都往里装的筐”,信访局“小马拉大车”不堪其重,而信访问题则陷入“信访—无处受理—继续信访”的循环。
法治是信访改革聚焦的靶心,用法治的方式明晰责任、理清边界和确定规则,是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内容。信访法治化改革已经驶入加速推进的快车道。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应把精力集中在深化改革上,把心思回归到信访制度的初衷上,努力形成破解信访难题的改革合力。(李斌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