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初战告捷
“明天中午我请你吃饭!”胡雪林为了把脑子里的这些问号拉直,特地请田野到车站对面的饭馆小酌。田野觉得胡大个子很有趣,他帮助抓了小偷,应该是请他吃饭才对,胡雪林反而倒请田野吃饭,弄得田野也有点不知所云。两杯小酒下肚,田野才发现原来胡大个子要跟他交个朋友,是因为对抓小偷发生兴趣了。
“田大哥,你是怎么看出谁是小偷的?”田野就开始摆龙门阵了:“小偷的眼神和衣着都跟常人有明显不同。”“哦,这里学问还挺大?”“你可以留心观察,小偷的眼神总是在别人装钱包的口袋上溜来溜去。平常人怎么会特别留心别人放钱包的地方?还有,小偷穿的鞋子大多数为运动鞋或休闲鞋,不求好看,而是为了便于逃跑。小偷身边一般会背一个空包,或者胳膊上夹一件衣服,或者手里拿几份报纸,这些都是小偷用来掩护自己把手伸进别人口袋的道具……”神聊海吹了两个多小时,胡雪林似乎还意犹未尽,说我要拜你为师,有时间再请你吃饭!
在听了田野传授的抓小偷的秘籍之后,胡雪林心里便跃跃欲试。他很想实践一下,看自己是否也能抓到小偷?
第二天一早,他就跑到了火车站边上的5路公交站头。那时候市区的主要交通工具是公交汽车,师傅说这是小偷出没最多的地方。他在站头转悠了一会儿,就发现了可疑分子。有三个20来岁的小青年,他们不乘车,却在等车的人群中挤来挤去。胡雪林认定他们是在寻找可以下手的目标。
慢慢地三个人围着一位穿中山装的老人转来转去。恰好一辆公交车进站了,中山装老人随着人流登车。三个小青年也拥着老人往车上挤。其中一人一只手用报纸盖住老人中山装的上衣口袋,另一只手伸了进去。胡雪林此时冲上去,一把抓住了那只掏钱包的手,然后把三个小青年都拥上车,等车门关上,他对公交车上的售票员、司机说:“我是抓小偷的,请把车开到派出所去!”售票员和司机问:“你是抓小偷的?以前没有见到过你嘛!”“我第一天上班!”
车子开到了派出所门口。售票员从前门先下去叫警察。警察来了,胡雪林把三个小偷交给警察。中山装老人也一起下来做笔录。这三个小青年皆从重庆流窜而来。警察看看胡雪林,问:“你开旅馆,怎么抓起小偷来了?”胡雪林答:“碰巧了,看到他们偷钱,就顺便把他们抓了。”
初战告捷。胡雪林心中有一种出征后凯旋的满足感。从此他就迷上了抓小偷这个行当。在继续开旅馆的同时,他把大量的时间都用在抓小偷上了。甚至有时他的主业变成了抓小偷,开旅馆做小生意反倒成了业余的了。
抓小偷本应是警察干的事,没有任何利益可图。没有哪个部门会根据他抓小偷的数量,提供任何报酬。当笔者问他为何不好好做生意,要花大量时间去抓小偷时,胡雪林说那位带老伴看病丢了钱包的老汉称他“救命恩人”的情景,对他触动很大。他说从小母亲就教育他做人要积善积德。或许,这部分能说明他业余热心从事反扒的原因。但在我看来,还有一个同样重要的原因,他从反扒的行为中满足了男人与生俱来的“英雄情结”。他从反扒实践中发现了自己具有这方面的特殊能力。他迷上了反扒。这跟我的一个朋友迷上了收藏各种各样的酒瓶是一个道理。
甭管是什么原因,从此商界少一个也许会有很大作为的老板,公安行业多了一个赫赫有名的反扒奇人。应该承认,干哪一行要高人一筹,都多少需要某种特殊的天赋。这种天赋是别人所不具备的。
胡雪林在迷上反扒后第一年抓了多少小偷呢?说出来真让人吓一跳:600多个,有一个月,他抓了118个小偷。那时镇江的小偷真多,凡是这里开什么大型会议或有什么贸易集会,小偷就会往这里云集。他迷上抓小偷不久,派出所就给了他一副手铐,这等于承认他为“编外警察”了。再后来,他把主要精力用在反扒上,小旅馆的生意无人打理,索性就把小旅馆关掉了。再后来,在他业余反扒两年后,公安局把他的工作关系转到下属的一个“三产”单位,他有工资可拿,成了专业的反扒人员。两年就抓获了1000多个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