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爪一直是我的最爱,家里吃鸡,无论鸡腿鸡翅鸡脖鸡脯我全不待见,唯有两只纤纤瘦瘦溜光水滑的玉指,总是迫不及待先下手为强,咀嚼得有滋有味陶然欲醉。曾经最喜泡椒凤爪,几只艳红的海椒,两段翠绿的西芹,映得雪白的凤爪更加娇嫩。
上次在上海亲戚家,竟品尝了一次糟凤爪。可别奇怪,此糟非彼糟,不是“腐烂”的意思,乃一种烹调方法。据说吃糟是先秦遗风,算是中华美食中的老字号了,连伟大名著《红楼梦》里也写过糟鹅掌、糟鹌鹑之类精致的糟味呢。古人曾夸张地形容,“入口之物,皆可糟之”。
那次吃完,但觉得异常的鲜美,又有着淡淡的酒香与醋香,凉丝丝的裹着胶原纤维特有的清香,真好。没好意思大快朵颐,临别时到楼下超市买了几袋香糟卤,虚心向亲戚讨教一番,准备回家依葫芦画瓢,也来糟上一回,煞煞馋瘾。
这些日子,正好有闲,遂买了两斤凤爪,亲自下厨,一只只细心剪去指甲,放上半锅开水,只约略焯一下,好让肉紧一紧,也就热个身吧。这才切上姜,搁好葱,凤爪下锅,大火咕嘟咕嘟煨去。十几分钟后,锅里已溢出浓香,又放几只尖椒入锅,小火焖两分钟即可。然后出锅,在预先备好的凉开水里汆一下,为的是去掉浮沫和油脂,不然会呈果冻状的。这才取出一袋我千里迢迢从上海带回家的香糟卤,倒入一只大玻璃碗,小心地将凤爪盛进玻璃碗内至完全浸没,盖上盖。一个小时再打开盖,成了!那糟凤爪果然不同凡响,光是看看已让人养眼,几只完全浸泡开来的红椒亮晶晶的,特别鲜亮,覆在不肥不瘦的凤爪上,再配几片香菜叶,呵呵,色香味全有了。搛上一只零距离接触一下,嘿嘿!软硬适中,滋味清爽,尤其是那细细的嫩筋别提多有劲道,细嚼之后更加开胃。在骨头上的点点皮与肉,慢慢地品品,又有丝丝的酸与辣,还有糟卤之中渗透出来的诱人的独特香味。
看我吃得那么香,我家小女也撑不住了,拈了一只就啃,那神情不要太惬意哦。
还好,姑娘手下留情,给我剩了几只,好让我晚上过馋瘾——左手凤爪,右手鼠标,美美地欣赏朋友推荐的精彩大片,感觉自己真是神仙啊。
听说有人爱吃凤爪,脱骨的。在我感觉吃凤爪乐趣之一就是“啃”,吊人胃口啊,越是吃不着的才越是想吃越吃得带劲呢,不然这凤爪还有什么吃头!《吕氏春秋》里也说:“齐王之食鸡也,必食其跖,数千而后足。”鸡跖,即凤爪。就算贵为齐王,他啃几千只凤爪,也没让别人代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