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长三角城市群将加强对区域内相关公共突发事件的共同应对,研究建立应急处理协调机制,落实行动部门与人员,确定应急处理的方案。同时,设立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合作机制的研究课题,增强区域内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
此次签署的《长三角城市环境保护合作(合肥)宣言》明确提出,长三角城市将共同构建区域环境保护体系,共同制订区域环境保护防范体系标准,“把住源头,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大力实施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污染控制、危险化学品与危险废物管理、土壤污染治理等联防联控联治,建立专门的环境保护协调机制、信息(包括重大环境事件)通报机制、污染整治工作协作机制,共享环境监测信息,共御环境风险。
此外,长三角城市还将建立起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生态文明目标责任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等,共同争取国家关于节能、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等试点,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