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最后20米”在哪里?在电梯里。“最后20米”的安全、顺畅,必须保障。昨天参加杨浦区政协的“居民区电梯运行安全”调研,听到这样一个提法,颇为新鲜。
对于这一点,我深有体会。父母家在延安西路一栋老高层住宅里,两栋并排“联体”的22层住宅,每栋每层共有10户。400多户人家上上下下,总共只有两台电梯(另有一台备用)。最让人烦恼的是,两台紧挨着的电梯信号不联通,一台电梯停过某层以后,另一台还要再停一次。每逢上班高峰,等个电梯就得五六分钟。渐渐地,电梯毛病也多了,停运是常事。几年前,在居委会关心下,业委会动用了维修基金,两台电梯终于得到了彻底大修,信号也联通了,速度快了很多。居民们都很开心。
然而,上海还有很多老电梯,其安全问题的解决并不那么顺利。就拿杨浦区来说,前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277台15年以上的住宅电梯进行“体检”,涉及76个居民小区,发现老电梯或多或少都有问题。随后,区质监局发出整改通知书,整改率为75%,还有25%未整改。未整改的原因,三分之一是因为业委会不同意维修,三分之二是因为维修基金不足或业委会改选等其他原因。
25%的比例并不低,也有近70台。商品房小区的维修基金还充足,最麻烦的是20年左右的老高层,原来是老公房,现在是售后房,物业费极低,维修基金也不足。有的电梯还能勉强支撑,有的却拖不起。有这样一台老公房的电梯,在检查中发现坏得实在太厉害,必须大修,然而该小区的维修基金一分没有,居民也拒绝筹集维修费。最后,为了保障居民安全,区里有关部门垫资10万元维修了电梯。电梯正常运行了,但10万元维修费至今还欠着。
这10万元究竟该由谁承担?有的居民认为,反正政府总会托底的,就让政府出吧。
然而,电梯的责任主体究竟是谁?并不是政府。如果什么都要由政府全包,纳税人的钱用于某几个小区的电梯,对全体市民公平吗?电梯使用人,即广大业主应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毕竟,走这“最后20米”的,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