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与iPad,扯在一起,是因为两起商标侵权案。
美国飞人乔丹诉中国“乔丹体育”侵权,中国“唯冠”诉美国“苹果”侵权,因为乔丹与iPad的鼎鼎大名,这两起跨国案件,备受关注。
有人斥责中国两家公司“山寨”,也有人认为抢注商标合法,案件的最终走向,要依法而决。
即使球迷与果粉感情上再难接受,我还是要说,有抢注商标的意识,是一种进步,是聪明之举。遥想改革开放之初,我们的民族品牌如“同仁堂”“狗不理”“青岛啤酒”等,也曾被美国公司抢注,那才叫冤呢。
不过,抢注商标之举再聪明,也不过是小聪明。即使“乔丹体育”与“唯冠”最终打赢官司,他们的声誉,也无法与乔丹、乔布斯比肩。抢注一个商标易,设计生产出“苹果”那样风靡全球的产品难,打造“苹果”那样的世界顶级公司更难。光有小聪明,不足喜,还要有创新意识,有前瞻意识,要有大智慧。
(相关报道见A22版、A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