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方小勇介绍,此案发生于2008年1月。当时,珠海一家区级医院委托深圳市一家招标公司采购CT机1台。获此信息后,李某涉嫌以10万元人民币买通负责制定标书的主要人员张某,让其以主要偏向西门子品牌CT机的特点设置参数。
为了符合中标条件,李某又涉嫌买通参与投标的广州两家医疗器械公司,不但要求这两家公司放弃竞争该项目,而且要求协助其投标,并许诺如中标后给其中一家公司15万元作为“经济补偿”。获得上述两家公司同意后,当年1月29日,他安排其亲属及公司员工分别代表自己所在公司以及广州的两家公司,以448.5万元的标价获得中标资格。
2008年6月,珠海市这家医院从该公司以中标价购入1台西门子六排螺旋CT机。但在安装调试使用后发现该CT机主机型号、部分配置与招标参数要求严重不符,还有部分功能软件缺少,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犯罪嫌疑人李某落网后,对买通标书制作人并串通广州两家公司“围标”的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