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费将改革
基金管理费是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报酬,其数额一般按照基金净资产值的一定比例,从基金资产中提取。长期以来管理费的费率都是以固定形式存在,一般而言,股票类型的基金按1.5%的比例计提基金管理费,债券型基金的管理费率一般低于1%。自打基金于1998年问世至今,国内公募基金的管理费提取一直是“铁饭碗+大锅饭”,虽然一度曾有债券基金跌破面值而停收管理费,也有基金承诺净值跌破价值增长线则暂停计提管理费用,可整体而言,固定管理费模式“坚不可摧”。因为有固定管理费的“温床”,基金公司被疑忙着营销搞大,容易产生扩大基金规模的冲动。
专家指出,基金规模过度膨胀可使其获取的管理费增加,但会影响基金的业绩增长,从而损害基金原持有人的利益。2008年股票市场大跌,投资者亏损惨重,基金管理费“旱涝保收”的状态就开始受到诟病;此后,但凡市场下跌,基金的管理费改革问题就会被拿出来热议。分析人士表示,这次传出的消息虽然还没有得到最终证实,但这也说明,市场要求基金管理费改革这个方向是合适的。
完善市场竞争机制
事实上,基金管理费模式改革已引起管理层的重视。证监会负责人日前与广东投资者座谈时表示,对于投资者质疑基金管理公司“旱涝保收”收费模式的合理性问题,证监会十分重视,正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加强对公募基金和基金经理的约束。据称,“对称浮动”方式是指确定适当的业绩浮动标准,保证基金公司能够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同时,在基金公司投资业绩好于预定目标上限时上浮管理费,在投资业绩低于预定目标下限时必须同等水平降低管理费。此外,鼓励基金按照管理费的一定比例计提业绩风险准备金,在基金年度投资业绩低于业绩比较基准时,基金公司可以将业绩风险准备金返还基金资产,弥补持有人的损失。
据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测算,若以绝对收益盈亏为业绩浮动标准、上下浮动取30%来测算,相比现有固定管理费率,2005年-2011年基金公司管理费收入将增加206.65亿元。该中心总经理胡立峰表示,如果采取和每只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挂钩,则对基金管理公司和托管银行的估值体系提出了较高要求,尤其是开放式基金。他建议管理费率制度改革“稳中求进”,研究恰当的“有管理的适度弹性固定费率制”。分析认为,打破“旱涝保收”的基金管理费模式是时候了,这也体现了以持有人利益优先为根本的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