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当时还是高二学生的小陈在骑电瓶车上学路上不慎撞倒行路女子,一周后女子不治身亡。多亏了崇明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审理这起交通肇事案中对小陈适用了观护帮教和“污点封存”,帮助她圆了大学梦。
撞死路人被判缓刑
去年1月,小陈还是一名高二的学生,平时课业比较繁重。那天早上6时,清晨的雾气还没有散尽,小陈就骑上电瓶车驶向上学的路。刚骑出没多远,一名妇女在小陈一侧同向行走,小陈想绕过她,却不知怎么电瓶车碰到了该女子,对方跌倒在地,小陈见状立即刹车。事故发生后,小陈拨打了父亲的电话。几分钟后,父亲赶到现场,并拨打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但伤者经抢救后还是于一周后死亡。
事故发生后,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小陈应负这起事故全部责任。之后,小陈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并宣告缓刑。
心理疏导观护帮教
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崇明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主动上门走访,通过学校了解到小陈正值高三,因为判决结果导致思想负担较重,无心学业。为此,承办人特地对其进行了心理测试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通过专业心理测试显示,小陈平时是一个活泼开朗、兴趣广泛的学生,对于这起事故的发生感到很后悔。
针对小陈的特殊情况,崇明县检察院组织成立了以学校为主,联合县青少年保护办公室、村委会共同参与的观护帮教小组。通过制定具体的帮教措施,由学校、青保办和检察机关对其实行联动帮教,确保小陈能够安心备战高考。
污点封存卸下包袱
同时,崇明县检察院决定对小陈适用“污点封存”,要求学校不要将刑事判决书放进档案,并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将记录封存。这意味着,在小陈的学籍、人事档案及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她的犯罪记录一节将被加密保护,除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需要查询外,一般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将被禁止查阅、复制、摘抄其犯罪记录档案内容。小陈在就学时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通过检察机关一系列的帮助措施,小陈终于放下心理包袱,全心迎考。在今年的高考中,小陈取得了好成绩,成功被理想的大学录取,一圆大学梦。 本报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丛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