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曾听说某某作家书被“ 断章取义”移文窃字,最后通过法律途径来讨一个说法。笔者每每听到这类剽窃之事总感觉离我很遥远,也许是隔岸观火,没有切肤之痛。
没想到,类似的事今天竟然也发生在我身上。前几天,闲暇之余,偶尔打开电脑上网浏览了一下,发现自己一部于1997年创作出版的描写另类爱情的诗集“人性的爱魂”(整部书)在没有得到本人授权的情况下挂在两个知名商业网站上,以电子书的形式在“叫卖”,更让我想不到的是书中的作者竟然不是我,被换成了“周某某”,我以前只听说剽窃他人书中章节,从没听说整部书换一个原创作者的名字。更让人哭笑不得得是,其中一网站在外卖电子书的网页下方还留有一行醒目的文字:“版权所有,侵权必究!”这究竟是谁在侵权谁呵?又是谁要追究谁呢?
其实, 2000年“人性的爱魂”我曾节选了近十首诗早已挂在“榕树下文学网站”上;同年,该诗集同时挂在“蒲公英诗歌网站”上;2004年整部诗集授权于“中文在线”文学网站上刊载,其后此诗以组诗的形式在“上海诗人”诗刊上也刊登过。我几经努力,最后两个知名商业网站将该书和周某某作者名从主页上撤了下来,但他们没有给我任何赔偿说法。
无独有偶,我后来在“百度”打上自己的诗句:“有一些反叛的故事/只能在青灯下编导、延伸……/我们在白骨堆中长眠修身/修一个女人的爱/修一个男人的魂/修一座相爱的坟茔/坟茔上飞满了花蝴蝶/因为垒石上有一束永不凋谢的红玫瑰……”。“百度”后一显示,屏幕上竟然跳出近百条由他人引用编进各自属于他(她)们的诗歌中公开发表。
也许是我孤陋寡闻,在当今数字信息时代,转抄文字是否属一种正常现象,抑或是抄录者本身的生活经历对他人作品中的意境产生共鸣,随即成为自己思想并将其作品一字不漏地编入自己的作品。事后,我在思忖,无论是整部书被更换作者名字,还是章节被他人转抄,其原创者还在世能发现讨一个说法,如一旦原创者离开了人世,没有当事人过问、也没有被他人发现,这可能真的“有一种反叛的故事,在青灯下编导、延伸了……”,那文学作品的原创归属岂不是成了千古之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