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部门表示,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建设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的工作要求。目前,已制定包括实施“明厨亮灶”、开展规范管理、信息公开透明、严格餐具消毒、实现原料追溯、环境整洁卫生、倡导绿色消费、妥善处置投诉等八个方面内容的“放心餐厅”“放心食堂”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下一步,将在连锁餐饮企业及中型以上的公共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开展市民“放心餐厅”建设,在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全面开展学生及家长“放心食堂”建设,在企事业单位食堂全面开展职工“放心食堂”建设,并强化“放心安全的养老助餐点”建设。
市食药监局局长阎祖强强调,推进“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实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