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考证,小餐馆老板查尔斯·费尔特曼在1867年发明了热狗这种食品。
当年,费尔特曼推着车为海滩沿岸旅馆和沙龙供货,送去新鲜烤馅饼。客户们希望费尔特曼能送去热三明治,但他的车太小,没法加工三明治。
他开始琢磨,怎样的食品既容易加工又能随时满足顾客需要?他特制了一种肉肠,吃的时候只需要简单烘烤。接着,他和机械师在车内安装了一个带铁条的加热炉,就能随时烘烤肉肠,再夹上面包,顾客能吃上热乎乎的新鲜食品——热狗。
在康尼岛上,热狗最初卖得并不好。人们传言,费尔特曼用死马肉做热狗肉肠。不过那时康尼岛盛行赛马和赌马,无论骑手、观众还是赌徒,都愿意尝试更为简易方便的食品。
费尔特曼将餐桌搬到枫树下、请来乐队伴奏,顾客们露天用餐,吃着热狗、喝着啤酒,跳舞唱歌。快捷、欢乐的饮食文化迅速风靡康尼岛,费尔特曼的餐馆盛极一时。他的最高纪录是同时接待8000名顾客,在一天内售出4万个热狗、接待10万顾客。1923年一年内,费尔特曼的餐馆客流量高达523万人。
很快,一个叫内森·汉德维克的小伙子1916年也开了一家热狗店,这就是如今驰名美国的“内森热狗店”起源。
汉德韦克以300美元起家,在海滩边安放了一个1.5米长的柜台。他的热狗比费尔德曼的便宜一半,每个只要5美分。人们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心想“便宜没好货”,仍愿以更高价格购买费尔德曼的热狗。
为吸引顾客,内森甚至邀请一批流浪汉在自己柜台前免费吃热狗,但却令顾客更加望而却步。他再出奇招,让人装扮成医生,穿着白大褂、戴着听诊器来买热狗。这一次,人们动摇了,既然医生都吃,他的热狗质量一定可靠。内森热狗终于开始热销。到了1954年,汉德韦克创下一天之内卖出5.5万个热狗的纪录。1955年,他卖出了第100万个热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