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办理预付卡(券),切莫贪便宜购买过多,更不可因商家给出优惠而忽略了风险。此外,在购买预付卡(券)时,最好保留相关文字广告、收费凭据等必要的证据,对于高余额预付消费卡(券),消费者更要做好消费记录备份,一旦发生商家违约的情况,消费者可根据相关证据进行追索,或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缴纳“售卡保证金”防止纠纷
据了解,现行法律法规对预付费式消费没有明确规定,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银行等部门对预付卡缺乏专门规范。经营者发卡数量、额度不受限制,经营者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约束。对此,上海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认为,从根本上规范预付费式消费行为,有必要尽早制定出台相关的行政法规,赋予行政部门相应的执法权限。
在服务领域,“投资开店—发卡—回收资金—再投资开新店—再发卡”已成为打造连锁品牌一种通用模式。上海市消保委表示,预付卡其实是商家以其信用作担保的一种变相融资行为。由于目前诚信体系建设尚不完善,无法让不诚信的经营者为其失信行为付出应有代价,因此就造成消费者成为风险的唯一承担者。
加强行业自律,要求企业缴纳“售卡保证金”,是整治加盟店消费卡的一个重要手段。比如,永琪、文峰等10家美容美发行业内的“重量级”企业共同在闵行签署自律公约,并按门店数量向协会交纳了保证金。这10家都是大型连锁企业,因此实际纳入公约管辖的美容美发门店超过千家。《自律公约》中明确:单店企业(包括加盟店)按实际经营规模交纳10万-50万元不等的保证金;连锁企业前50家门店,每店保证金5万元;超过50家的,每店保证金2万元,由连锁企业总部合并交纳。保证金存入专门账户,专款专用。有了这笔保证金,一旦消费者与这些企业发生消费卡纠纷,就可凭消保委的调解书或仲裁机构的裁决书,从保证金中申请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