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电视媒体大搜索有这样一段节目,杭州一饭店门口突然有一位老人摔倒了,店里人赶紧把他扶起。老人说是饿了,其样子显然想告诉饭店人:饿得实在吃不消了。在物质富裕的今天,又是在“天堂”之地,遇到“饿老”,饭店岂有不让吃口饭之理?店老板把老人扶进了店,让他美美地吃了一餐。有热心人把这段视频传上了微信,岂知,异地的网友见了,惊呼之,“揭发”这位老人在他那儿也以“摔倒”要饭。一时批评之声四起。
谁料杭州那家饭店的老板闻此却对采访记者说:“不管怎么,老人既然饿了,饭店就要给他吃”,并表示以后如再遇到这样的人,店里依然会“送给他吃”。于是又有人赞扬老板之善良。
坊间有人疑问,啥人说得对?从现场看,老人确实是“饿倒了”,但他为什么会“饿”?这才是判断这事对与错的关键所在。经常从媒体上获悉,那些“专业”乞讨者,甚至有了“组织”,以可怜甚至“自残”之相,博得他人的同情而讨捐助。其实这些人的“悲”多是装出来的,不乏好逸恶劳,更有以骗取财。然而,这样的“不诚实”行为,却得到了一些善良人的同情;还有些人明知是“骗局”,也因对其怜悯而掏口袋给了钱。结果,一是助长了某些人的欺人之心;二是坏了社会风气“骗,也能捞到好处?!”
社会公序是要遵守的。我们当然要对有困难者予以帮助。然而,这是建立在人与人的诚信基础之上。“至信之人可以感物也”。失却了真实,丢弃了公德,“人非信不立”,还有什么“对”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