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9日,深圳市昌诘工艺品有限公司向深圳机场海关申报进口一批“松香”,规格为“无牌无型号、黄色固体、不规则形状、生产胶水用”。海关在取样送检后发现,这些“松香”竟是天然琥珀。
琥珀是埋藏在地下的松树松脂,经过数千万年形成的树脂化石,其主要成分是树脂。松香是一种化工原料,来源于松树树干流出的油的高温凝固物,主要成分也是树脂。琥珀的关税一般是3%,而松香的关税在2011年前是8%,之后调整为10%。由于琥珀价格是松香价格的几十倍乃至几百倍,把琥珀伪报为高税率的松香后,走私分子依然能获得巨大的非法利益。
海关调查发现,昌诘公司经常进口“松香”。2011年5月27日,海关对该公司进行了查缉,现场查获涉案琥珀原料500余公斤,并查扣一批重要的书证、物证。海关进一步侦查查明,为牟取非法利益,公司负责人杨某指使刘某、陈某等人,委托其他代理公司通过货运渠道或快件渠道,采取伪报品名、低报价格的方式,累计进口琥珀原料232吨,价值8.28亿元人民币,涉嫌偷逃税款1.2亿元人民币。今年1月13日,海关将该案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游春亮 孟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