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在中超商务开发方面的一个不谐音,让人对职业足球管理领域刚发生的变革心存疑窦。
暗箱操作
事情要从开赛前3月8日中国足协组织的“足记之家”联谊活动说起。在现场,腾讯网体育部负责人发出诘难:“我们想知道究竟是哪家网站获得了视频转播权。我们也参与了中超视频版权的谈判,但没有下文。希望谈判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但是现在的情况并不公开公正也不公平。”
次日,新浪网正式宣布再次获得中超视频直播与点播权。这下,其他大的门户网站开始纷纷将责难矛头朝向中国足协,斥其暗箱操作。
在过去3年里,中超视频直播一直由新浪网垄断。上赛季结束后,中超公司与新浪网的合同到期,中国足协也曾表示2012年中超视频直播权的出售将公开透明。
敏锐商家
这是个商机,敏锐的商家很快就意识到了。去年12月中旬在广州举行的2011中超颁奖典礼期间,北京的一家体育经纪公司负责人从中超公司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基于种种考量,包括视频直播权在内的中超联赛新媒体权利准备以更加开放的姿态面向所有互联网媒体,而不是采取某一家独家拥有的方式。
很快,这家公司内部酝酿了一个方案:以“保底销售+超出分成”的方式与中超公司签约,用1600万元买下除电视转播权以外的中超联赛新媒体权利,然后通过向签约互联网媒体提供服务收取部分代理佣金;如签约媒体多,销售超出1600万元的部分再与中超公司进行分成。
方案尚未递出,这家公司却听到了一个消息:今年的新媒体权利很可能仍然是独家出售,而且很可能仍然是新浪网。
选择贱卖
这一消息很快得到了确认。来自新浪体育频道的说法是,今年2月,他们就与中国足协达成了协议。
蹊跷的是,本月3日中国足协在河北香河召开职业联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会议期间,已得到确切消息的本报记者向一位中超公司董事、同时也是新成立的职业足球理事会执委询问,他的回答是:上月在这里召开的职业足球理事会执委会议上,不是说不再独家出售了吗?
不管是独家还是非独家,这仅是版权销售的形式不同,关键在于能否为中超联赛、参赛俱乐部获取更多的商业利益。然而恰恰在这方面,中国足协(或许该称职业足球理事会)作出了不符合基本的商业游戏规则的决定。
据腾讯网副总编辑王永治介绍,中国足协与新浪网所签订的合同金额为800万元人民币左右,而此前他们与搜狐、网易、优酷等网站提出的非独家直播方案,每家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到400万元人民币之间。
大约800万元人民币与“保底销售1600万元+超出分成”方案——尽管尚未来得及出台相比,中超联赛在新媒体版权出售方面的收益差距立现。
漠视权益
就在今年2月职业足球理事会成立的会议上,中国足协副主席韦迪在作关于《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方案》(试行)的说明时,明确指出方案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是职业联赛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由于职业联赛的商务资源开发能力不足,商务运作缺乏公开透明机制,导致俱乐部等其他联赛参与主体在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上缺乏安全感和稳定性。”
但让人费解的是,作为联赛最主要参与主体的各俱乐部,对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却好像兴趣不大。去年每家中超俱乐部获得了310万元的分红,这已创造了分红纪录,但这笔钱,俱乐部似乎不是特别在意。对于动辄每个赛季投入超过亿元的俱乐部而言,310万元实在少了点,用一位俱乐部老总的话来说,在选外援时不看走眼,这笔钱就有了。钱或许是次要的,独家与非独家两个方案差出的400万元至800万元,分配到16家俱乐部,每家仅25万元至50万元,但要是俱乐部漠视自己的权益、不把自己看成联赛的最主要参与主体,那就可悲了。
驻京记者 王亦君
(本报北京今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