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办法》规定,营业站管理人员和调度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扰乱车辆调派秩序,侵害驾驶员、乘客利益。驾驶员进入营业站经营客运业务应当按照交通导向标志依次进站;排队候客时不擅离车辆;遵守营运秩序,按序上客;服从管理人员或者调度员指挥和调派。乘客在营业站内应当文明乘车,并在指定区域候车,不随意扬招;按序候车,不挑拣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