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吴江打暑期工的扬州女孩张悦,在汾湖开发区大渠荡公园不慎落水。在同伙呼救中,两个小伙闻讯赶来,因二人不会游泳,不但未救起张悦,自已也沉入水中。待民警打捞上来,3人溺亡。两个小伙为救他人献出年轻的生命,闻者无不唏嘘、叹惋!
我的一位朋友,是苏州大荡岸边长大的,从小练就一身好水性,年轻时曾是专业救生员。一次,他下环城河救助一位溺水妇女。当他刚刚展臂摸到溺水者,她仿佛知道救命恩人降临,顺势抱着他的身躯,双脚缠住他的下肢,朋友只觉得手足不能施展,两人一块往下沉去。说时慢,那时快,朋友凭着身强力壮,熟稔水性,一个鹞子翻身,甩掉那妇女,一把抓着她的头发,奋力游向岸边,在岸人帮助下救活溺水者。他不止一次告诫道:“救人绝对是个技术活,弄不好非但救不了人,还会赔上自己!”
而一旦将溺水者施救上岸,也只是做了救人工作的一半,还有一半是必须争分夺秒地做心肺复苏工作。检查溺水者呼吸道是否畅通,清除其鼻孔内污泥、痰涕,以及口腔内假牙、水草等杂物,将溺水者俯卧在救助者大腿上,让溺水者从口与鼻中排出体内吸入的水。同时,还要视情况一边对溺水者进行胸部按压、人工呼吸,一边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往医院抢救。须知,溺水后的48小时是最危险,也是最关键的时段!
可见,救助溺水者,大仅要见义勇为,更要见义智为,掌握救人技术至为关键!
其实,除了溺水救助,救火、救伤、救休克……一切救人工作都是一门技术活。有了救人技术,见义勇为与见义智为结合,才能救助成功。所以,没有救人技术,切不要贸然见义勇为,而应呼救和报警,帮助专业人员施救。否则,恐怕只会现场添乱,耽误救人时间,甚至发生救人未成,赔上自己的悲剧!
见义,在道德和情感上我们都应该勇为,但如不具备有效的手段,我们应理智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