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自去年底全面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上海实现的首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今天11时,红十字会有关领导参加了捐献者遗体告别仪式,向其家属表示感谢,并颁发了中国红十字会器官捐献荣誉证书,对其无私奉献救助他人生命的善举给予了充分肯定。
家住崇明的黄先生今年54岁,因颅内出血于8月18日送入崇明中心医院,虽全力抢救,病情仍无法逆转。其家人在19日得知患者脑疝逐渐加重、生命无法挽救时,主动联系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表达了捐献患者器官的意愿。(下转A7版) (上接第1版)为了进一步明确诊断,并考虑实施捐献必须具备的条件,器官捐献办公室派出的医疗组和器官捐献协调员决定将患者由120紧急向长征医院转运。8月20日傍晚,在市交警的全力协助下,患者在最短时间内转至长征医院。经脑电图和经颅彩超等检查,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可以实施器官捐献的标准。经医院和市级专家组两次会诊,并经长征医院器官捐献伦理委员会的10多位专家连夜紧急会议和审核查看临床资料及所有签署的文件,并会见家属后,一致同意接受患者家属的捐献请求。按照本市器官捐献的标准流程,捐献于次日凌晨顺利完成。
先期进入试运行的中国人体器官共享与分配计算机系统上海子系统,随即严格依照已登记入册患者病情急缓、排队先后、配型情况等条件,为所捐器官“自动检索”合适移植对象。市捐献办专职协调员见证了捐献、分配全过程。当天,中山医院用获捐肾脏为一名49岁的男性终末期尿毒症患者实施了肾移植手术;长征医院的两名获益患者分别为29岁的男性终末期尿毒症患者和39岁的原发性肝细胞肝癌患者。
记者今天在采访中了解到,黄先生有一儿子罹患慢性肾功能衰竭,长期靠血液透析维持生命。因一直等不到肾源,他生前曾想捐一个肾给儿子,但因血型不合未能如愿。此次突发脑血管意外事件后,其妻子在万分悲痛的情况下,经与家人商量后仍毅然将丈夫能捐的器官捐献出来,希望能够帮助其他像儿子一样在苦苦等待器官救命的病人。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上海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李明磊上午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宣布今年9月1日正式启用全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前夕,上海成功完成了首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应该说是一个好的开始。器官捐献与公平分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积极配合,以及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