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着心看完报道,有的居民担心地来电问:最近同一幢楼里有住户装修,“咚咚”砸墙声着实令人心惊,该不会是在拆承重墙吧?就算自家守住“严保承重墙”的装修底线,但难保有鲁莽邻居铤而走险擅拆承重墙,万一哪天大楼“撑不住”了,自家也会被殃及,那可怎么得了?如果发现擅拆承重墙的现象,居民该如何出招维护权益、保障安全呢?
经记者向房管、物业及法律界人士了解,首先很明确的是,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即拆承重墙)是违法行为,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条之规定: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按照房屋安全使用规定使用物业;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第一条要禁止的便是: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物业公司有监督职责
物业公司负有巡查、监督职责。在业主装修房屋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应派人至现场巡查,如发现装修中发生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行为的,应予以劝阻、制止;如劝阻、制止无效,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业委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接报后,应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处理。
多道“紧箍咒”遏制敲墙
如业主执意敲承重墙,则会遭到法律处理。首先,违法者须承担民事责任,业委会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相关情况,相关业主则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次,如属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假如物业公司袖手旁观、听之任之,也有处罚措施“伺候”。根据《物业管理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使用人的违法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由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还有一道“紧箍咒”等着。《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对承重结构损坏的房屋,当事人在办理房地产转移、抵押登记之前必须整改好,并提交行政执法机构出具的已完成整改的证明文件。就是说,擅拆承重墙的房屋,在整改复位之前,不得买卖、抵押。这样一道关卡横在前面,对拆承重墙的违法者加大遏制力度。
居民可电话找“救兵”
假如居民发现周边居室有擅拆承重墙的行为,最简便的反映渠道是打电话,可拨打12345(上海市民服务热线)、12319(上海城建服务热线)、962121(上海物业服务热线),呼唤行政执法与法律“救兵”及时赶到,将事故苗子消除在萌芽阶段,保障自家人身与房屋财产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