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连足协秘书长殴打体育记者陶邢莹的风波平息后,新民晚报体育部主任阎小娴说了一句话:但愿这起打记者事件,敲响一次警钟;更祈盼,能为此类恶性事件画上一个句号。此“盼”余音未了,上海又相继发生两起打记者事件,先是雍和等3名摄影记者在一工地采访被打,昨天下午,东方早报摄影记者鲁海涛在拍摄违章汽车占自行车道时,又被殴打。
莫非新闻记者的履职必然要“充满风险”?
这些年来,时常有各国记者以身殉职的报告:2001年全球37名记者在执行采访任务时牺牲;2004年有54名记者因公遇害;2007年全世界86名记者献身;2010年全球105名记者不幸罹难……如果说,在枪林弹雨的沙场上、刀光剑影的打黑战中、危机四伏的扫毒行动里,流血伤亡不可避免;那么,如今在中国的和平年代里,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们的记者行使合法的采访权、进行正常的新闻采访和拍摄,居然也要担风险、遭不测,岂非咄咄怪事?
有人说,记者挨打事件,是偶然的、孤立的,没有必要勾连起来。诚然,从发生在各地的多起打人事件看,确实没有相互关联。但偶然中蕴含必然,共性寓于个例,这些看似互不相关的事件,却有着共通之处,那就是对法制的漠视,对记者采访权报道权的剥夺。当然,记者并不享有什么特权,殴打记者也未必就“罪加一等”,但记者本身也是公民,对公民基本的人身权利予以切实保护,也包括对记者人身安全的保障。更何况,记者的采访报道,是受公众委托、社会授权,保护记者的采访权报道权,就是维护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阻扰记者的正当采访,不是心虚畏惧,色厉内荏,就是藐视法律,冒犯公众利益,都是难以容忍的违法行径。
诸如此类的现象似有增多趋向。陶邢莹被打之后,一位资深足球记者连呼“看不懂”,说这么多年的赛场报道,从未遇到过那么野蛮的“待遇”,如今是怎么啦?而上海知名摄影记者雍和,背着相机走南闯北,不知拍摄了多少重大新闻、突发事件,也从未遭遇暴力。法治建设持续推进,普法教育未曾间断,何以记者的工作反而“风险”大了?
“如果你拍的照片不够好,那是因为你离炮火还不够近”;“如果我们记者不在现场拍摄、报道,那些事情就会像根本没有发生过一样”。两位相距半个世纪先后殉职的摄影记者如是说。我们的记者为时代留影,为历史建档,他们脚踏实地,走进火热生活,身入新闻现场,瞄准社会焦点,他们以自己忠实的报道回报公众信任,也渴望有一个理想的工作状态。采访的劳累、拍摄的艰辛,他们可以忍受,也心甘情愿,毫无怨言,唯愿最基本的人身权利获得可靠的保障,所付出的代价只是流汗,而没有流血;即便有风险,也该是来自不可抗拒的自然力,而绝非法盲打手愚蠢的暴戾。
(相关报道见A10·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