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原告买买提因一起买卖纠纷将李金国告到长宁区法院。同年2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之后,李金国履行调解协议发生困难,买买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多次强制执行,尚有50多万元未能执行到位。法院依法扣押了被执行人李金国的一批玉石籽料和翡翠摆件。经市高院指定,中国艺术家协会艺术品鉴定委员会为这批共23件拍品进行评估并出具鉴定意见书。目前,该案执行工作进入拍卖阶段,市高院指定由上海老城隍庙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拍卖。
据悉,长宁区法院将继续推进利用互联网法院网页发布执行工作信息的举措。(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