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能下”,症结点在于不能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对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如何调整、如何对待,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的重中之重。
实现干部能上能下,难点是“真下”。过去干部能上不能下,原因不仅在于“下”的情形不明确、管道不畅通,更在于“下”的执行力度不够大。比如干部问责制,在问责中被免职的干部往往被“高高拎起、轻轻放下”,沉寂三五个月旋即恢复同等级别工作。社会公众关心干部“能下”,关心的不是设定什么比例、指标,也不是季末年底的统计数据,而是有没有制度化的可实现路径,到底都是谁实现了“真下”。
实现干部“能下”“真下”,不是为了惩戒处分、排斥打击哪个干部,而是要建立优胜劣汰、奖优罚劣、激发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新机制。推动干部能“下”,也应完善“能下”之后的管理机制,对调整下来的干部跟踪了解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对能力不足的强化培训,对存在困难的帮助解决,对存在问题的提醒教育。让干部“下”得服气服众,让干部群体受到激励触动,才能起到激浊扬清、振奋干劲的重要作用。
(李斌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