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7日,12岁的小辰和小婷结伴至宝山某公共泳池游泳。两人在泳池边休息时,一名中年男子突然靠近两人,隔着泳裤摸了小辰的下体,之后又盯着小婷的下身看。小辰和小婷下水游开,这名男子却一直跟在两人身后,并伺机对小婷“上下其手”。小婷挣脱后与小辰一起游至深水区西侧救生员处,向救生员葛师傅讲述了事情经过。葛师傅连忙向领导汇报有关情况。之后,葛师傅与其他工作人员一起等候在泳池边,待该男子上岸后,将其带至游泳池医务室,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证,男子陆某除了对小婷和小辰实施猥亵外,还曾于数日前先后猥亵2名来泳池游泳的未成年女孩,但被害人均未及时报案,其中一名女孩当时和父亲一起游泳,被陆某猥亵后,连自己的父亲都没有告诉。
公安机关的调查还显示,陆某生于上世纪70年代初,拥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一份非常体面的工作。
陆某向公安机关交代,之所以会去泳池猥亵女孩,是因为夫妻生活不是很和谐,造成自己心理有一点不健康,加上最近电视新闻中播出一些公交车、轨交站色狼侵犯女性的事,使其产生了触摸女孩身体的念头。
陆某还向公安机关表示,自己的视力不好,摘掉眼镜后看不清女孩的脸,只能分辨出男女,因此对那些女孩子的年龄、长相都没有刻意去留意。
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后,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陆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且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猥亵行为,情节恶劣,应从重处罚。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检察官提醒】
夏季是猥亵类犯罪的高发季节,在轨交、泳池等公共场所此类案件频发,对此,除女性市民应当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外,未成年子女家长也应该注意加强对子女的监护,并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引导孩子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切勿保持沉默,及时向周围可信赖者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