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国务院决定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60多亿元专项资金,为680个国家试点县的2600多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天3元钱的营养膳食补助。
2006年,通过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国家对西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2007年春,“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惠民政策,推广到中东部地区40万所农村中小学的近1.5亿名学生。2008年秋,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覆盖全国城乡1.6亿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通过建立覆盖各个学段的国家资助体系,我国已经实现了“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起学”的庄严承诺。
(据新华社北京6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