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管理制度都会有缺陷,并非老板们无能,而是有些问题确实难解,比如怎样处理越级请示、越级投诉?
多年前,我在一家贸易公司工作,老板是公务员辞职下海,格外有级别意识。当时我们部门是一家酒业公司的区域代理,因为酒业公司规模比我们公司大许多倍,所以老板很给他们面子。作为部门经理,我负责和酒业公司的业务代表日常联络;他们的科长有事则和我们公司副总联系;我们老板只接待对方副总……即便偶尔遇到紧急情况,酒业公司业务代表也见不到我们老板,必先回酒业公司请出重量级人物才能进行沟通。为此好几次贻误商机,但也无可奈何。
对外如此,对内就更严格了,决不允许越级请示,更不可能向老板越级反映上司的问题。这样的管理看似稳定,最终却出问题了——有个部门的经理突然带走了部门所有骨干和客户,自立门户开起了公司。对于他的“起义”,全公司的人都不奇怪,觉得早晚会有那么一天,只有老板一个人蒙在鼓里,大感意外。这都是因为他堵塞了来自基层的言路,让部门经理可以把自己的部门悄悄变成独立小王国。
对于大多数规模不大的民营公司,越级常常就不是问题了。我曾工作过的一家文化公司,一共才十几个人。公司小,抗风险能力就弱,加之老板是搞出版转行过来的,业务全都依赖主编,自然心里很没底。
“你们觉得刘主编能力怎么样?”老板常常会私下找员工闲聊,大家大多支支吾吾。为了掏出大家的真心话,老板便常常抛砖引玉,表达一些对主编的小小意见,果然就能听到一些“坏话”了。
“我对你印象不错,觉得你靠得住,所以只和你一个人聊了这些,你不要对别人说……”临了,老板总会叮嘱一句。其实日子久了,大家一串供就没有秘密可言了。
老板对主编信心不足,其结果是每当销售出现了几个月滑坡,他就会耐不住性子,炒了主编。折腾来折腾去,公司就奄奄一息了。
对于“越级”这些事儿,既不能严禁,也不能放任。最好的办法是设立相关制度,党务部门有纪委,私营公司上了规模也应该设置专门部门,接受越级重大投诉。当然但凡越级,必须有充分理由,如果属于无事生非,对于当事人要严惩。
人都会有私心,如果严禁越级反映问题,那么很容易出现“部门强人”,甚至公司内部会出现一个个“山头”,毕竟老板只有两只眼,没法时刻监督他属下所有管理人员,所以需要相关机制约束每个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