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梭在3个女友之间
刘明是江苏人,有一个儿子由前妻抚养。30岁出头的他看上去成熟帅气,吸引了不少女性的目光。他交代说,2005年从部队复员回来后做过生意,去年2月至7月还在沪上某知名外企担任驾驶员。就在上海这几年,他同时与多名女性保持男女朋友关系,并在多人间穿梭游刃有余。
刘明有赌博恶习。按照他的说法,虽然每月收入过万,但仍入不敷出。在报案材料中,有3名女子都自称是刘明的女友。她们多则被骗走近40万元,少则10万余元。从2011年至2013年,刘明先后与她们交往,直到最后玩起了人间蒸发。
小燕是河南人,在沪从事婚庆工作。2011年5月,她和刘明在一次婚礼上相识,两人很快坠入爱河。7月的一天,刘明称自己手头比较紧,向小燕借钱。没过几天,刘明提出要在百度上做租赁婚车广告,需要2万元,小燕又答应了。交往过程中,刘明发现小燕家境较好,还是个有家室的人,于是他想到向她借钱去赌博,便陆续编造了“买车”“交通事故”“看病”等理由。
7月份,他3次向小燕借钱7万元。之后他又各种理由借了30万元,这些钱大多都赌博输掉了。去年1月,刘明称要替老板支付KTV费用2万元,小燕将自己的信用卡给了他。3月,小燕发现信用卡欠款已达12万元。小燕去刘明上班的外企找他,发现他已经不上班了。去年3月两人的一次通话中,刘明承认前后总共借了近40万元,他承诺会还钱的。小燕将这次通话全部录音。
去年1月,刘明还趁小燕见客户的时候,偷偷拿走床头柜里的1.1万元。
小利今年28岁,2011年6月她与刘明相识,确立了恋爱关系。当年8月,刘明就以各种理由向她借钱,共计十几万元。2012年2月,当时刘明称儿子生病急需5000元,但是小利当时已经借款给他近10万元了。刘明就写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声称有钱马上就还。同年10月,小利在龙吴路开了一家服装店,但这家店很快就成了刘明的提款机,店里的营业额都被他拿走。
27岁湖北人阿英从事美甲工作,她省吃俭用,每月4000余元的工资结余3000余元,存了3万多元。2011年7月,她结识了刘明,阿英希望找个靠得住的男人交往结婚。相处一个多月后,刘明就说要去做丝绸生意向她借钱。阿英一心想着和刘明在一起,相信了他,将所有积蓄都借给他,甚至还向一些朋友借钱。之后,刘明以“出交通事故”“朋友有难”等理由借钱。到了去年3月,她觉得不对劲,逼着刘明写下一张10万元的借条。3月底,阿英母亲生病需要用钱,阿英找刘明还钱,他先是拒绝,到后来玩起了人间蒸发。
构成诈骗罪被判徒刑
在公安机关录制的口供当中,刘明每次的供言都不一样,甚至前后矛盾。他曾承认编造理由骗走多名女友的钱财拿去赌博,加上自己的积蓄共计输了上百万元,但之后又矢口否认。对于欠条,他说写着玩的不能作数。他也拒不承认看病借款、买车的事情。
针对刘明的狡辩,公诉人一一驳斥。公诉人强调,侦查人员询问过程的录像显示刘明当时精神状态正常。法院经审理后查明,多名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与被告人的以往供述及其自书材料能够互相印证,足以证明被告人在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编造理由,以“借款”为幌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诈骗故意,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明骗取多人钱款共计58万余元,已构成诈骗罪;刘明盗窃1.1万元,依法应予两罪并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处罚金3.2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通讯员 马超 本报记者 袁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