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法院法官龚燕接案后审查下来,这份借条的法律效力确实存在疑问,如就案判决的话显然对戴老伯不利。经过法官多次释法说理,戴老伯撤回了起诉,对方补偿了戴老伯1200元,案件获得一个较圆满的结果。
病重老友补写借条
戴老伯与李老伯生前是好友。据戴老伯说,李老伯生前曾多次央求他为其垫资购买保健品、手机、订阅报刊等共计花费3万元,但碍于朋友情面,双方并未立下任何书面字据。李老伯曾口头答应于2012年年底归还。
2012年9月,李老伯因重病入院,戴老伯感到如再不对李老伯的债务画押立据,自己的债权将口说无凭。10月15日,戴老伯来到李老伯的病床前,补写下一张“欠款3万元借条和证明”,并注明“倘若发生意外,请家属代我付清”,由李老伯签字并按下手印,同时由病房一护工作为见证人出具一份“证明材料”。过了10天,李老伯撒手人寰。
在多次讨债无果之下,戴老伯将李老伯妻女告上法院,要求她们在李老伯遗产范围内归还所借的3万元。
收到案件后,龚燕法官发现李老伯的3个女儿是妻子孙婆婆与前夫所生,与李老伯均未形成抚养关系。按照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她们均无继承李老伯遗产的资格,因此没有偿还李老伯生前债务的义务。此外,孙婆婆的相关诉讼材料也未有效送达。于是,法官联系戴老伯到庭释明情况。为充分保障老人诉讼权利,法官又建议戴老伯委托一名代理人。
此外,如果被告孙婆婆的诉讼材料送达不到也无法联系其本人,便要采用公告送达方式,案子审结可能要5个多月,想到焦虑的神情,法官决定亲自送达。她不厌其烦地拨打诉状上提供的座机号码,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联系上了孙婆婆本人,亲手将案件诉讼材料递到孙婆婆手中。
释法说理化解纠纷
孙婆婆表示,在戴老伯给其写信前对此债务并不知情。法官仔细分析了案情,戴老伯的债权除了这份补的借条和证明之外,并无其他证据如发票等得以证明。仅就这份借条来看,虽有李老伯生前签名及手印,且护工证明其意识尚清楚未有胁迫,但李老伯当时已在重症病房,意识状况很难认定,更何况在之后10天左右便因病去世,因此,这份借条的法律效力存疑,戴老伯的诉讼请求可能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同时打官司对两位老人的身心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从情理法兼容的层面思考,法官决定庭前组织双方调解。孙婆婆方到场的是其女婿及朋友,尽管他们对补写的借条提出质疑,但表示考虑孙婆婆为这事已焦虑到茶饭不思,希望纠纷尽快解决,同意补偿戴老伯1200元。戴老伯也明白了其法律上的“理亏”,接受了对方的补偿,并撤回了起诉。
特约通讯员 富心振 记者 宋宁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