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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3日 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薄案”公开庭审幕后(下)
刘子倩
■ 负责济南中院微博的发布和更新是陈茜等人的重要工作
  ◆刘子倩

  庭审结束,微博直播也成功收尾。那天晚上,刘延杰回了家,坐在床上毫无睡意,盯着电视,脑子中过电影般回忆6天来发生的事情,“我没有一点成功的喜悦,甚至担心明天还会发生什么。”刘延杰说。

  微博直播为济南中院赢得了口碑。6天,186条微博,23万字,11张图片,让济南中院的新浪微博与人民网等微博的总粉丝数猛增至140余万。 

  在刘延杰看来,这场微博直播更像是一堂新媒体公开课,他对微博的看法发生了一百八十度转变,“原来它不是洪水猛兽,这更坚定了我们运用新媒体的勇气。”他事后对记者说。 

  善于总结经验的刘延杰终于有时间翻阅几天来的微博评论,一个网友找出二十多万字的庭审记录中的6个错别字,这让他颇为感动。“你顺应民意的时候,出现错误也会被宽容;你违背民意时,做得再好也会被挑毛病。”刘延杰说,这场直播的示范效应,掀起了司法公开的序幕,“现在再遇到有顾虑的案子,就甩出一句话,连薄熙来案都可以公开,还有什么案件不能公开呢?” 

  “你发条法院下基层送油、送米,送温暖的微博,公众怎么可能关注呢?” 

  2014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来到济南中院微博工作室,观看了微博编发工作现场演示,肯定济南中院的新媒体工作。这已经不是周强第一次给济南中院微博点赞。今年3月,周强在全国两会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专门提到:济南中院通过微博全程直播薄熙来案庭审情况,取得良好效果。周强说,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增进群众对司法裁判的了解和理解,建成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后,各级法院已直播案件庭审4.5万次。 

  事实上,薄熙来案后,庭审微博直播开始普遍起来。仅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分别对冀中星案、北京大兴摔童案、丁书苗案、李某某等人强奸案进行了庭审微博播报。有评论说,薄熙来案微博直播,让“舆情案件”庭审迎来了全新的微博时代。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以及31个省级法院开通微博,标志着全国政法系统已经进入微博高效实践阶段。 

  颁发给济南中院微博的各类奖项接踵而至,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因此还获得了2013年新浪微博年度影响力等8个奖项。然而,此时的济南中院微博正面临着薄熙来案后的成长烦恼。 

  薄熙来案结束后没过多久,济南中院的微博就开始“掉粉”,几天时间,粉丝数下降了十二万多。一个残酷的现实是,与之前一条微博几百条评论,上万条转发相比,如今一条微博只有十多条转发和1条评论,巨大的落差让济南中院宣传办公室主任祁云奎难以接受。 

  济南中院为此召开了一个会议,大家争论激烈。有的建议模仿某些公安微博,走卖萌搞怪的路子,当场就被大部分人否定了。有的同事甚至抠起了字眼:“公安局的‘局’贴近市井,而法院的‘院’意味着殿堂,所以微博要展现的是司法公正的殿堂,法官的形象也应该是知识渊博,温文尔雅。” 

  大家意见不一,领导建议每个人回家征求家人意见,看公众到底关心的是什么。很快意见被集合起来,家属们都希望了解法院审过哪些案件,又是怎么审的。“案件是我们的核心优势,也是公众需要的,所以微博的主线还是要发布典型案例,你发条法院下基层送油、送米、送温暖的微博,公众怎么可能关注呢?”祁云奎说。 

  祁云奎和同事们很快形成共识,坚持“以原创为主,适当转发”的思路,以发布济南两级法院审理的大要案或典型案例为主,把微博打造成专业思维与专业视角的法律“专卖店”。

  自此之后,济南中院微博对全国特大地沟油案、“山东第一高楼”启德置业司法拍卖等涉及公众利益的案件进行直播发布,并设立“法官释法”栏目,与主审法官形成互动,在审判结束后由法官根据案情进行解释分析。

  然而,重大案件毕竟是少数。济南中院微博还会挑选与民生休戚相关的案例,比如广告牌被风刮倒,砸中轿车该如何维权;小偷盗窃下水道井篦子为何罪名不是盗窃罪而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祁云奎开始能感受到微博带来的变化,原来是主动联系媒体,如今媒体看到案例后直接找上门来。“发布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案例能起到警示、教育和启蒙的作用。”祁云奎总结说。 

  “还进行大案直播吗?”

  新媒体在促进司法公开的同时,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如何把握微博直播的边界和尺度,以及如何筛合适的案件进行微博和网络直播。济南中院副院长刘延杰和他的微博团队根据具体案件总结出自己的经验:除了国家规定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之外,对于青少年会造成不良导向的也不能公开;宗族或邻里纠纷,本可以调解的,一旦公开,可能造成双方关系破裂的不宜直播;案件公开可能激化矛盾,引起群体性事件的,也要慎重。 

  除了微博线上的直播,济南中院还开展线下的互动。所有市民可通过网络、电话预约庭审旁听,甚至可以在庭审开始前凭身份证进入法庭。济南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室主任尹德常还记得,他浏览某门户网站看到《济南中院允许市民旁听》报道,而紧挨着的另一条新闻就是《XX省高院规定市民旁听要经法官批准》。 

  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更多情况下这一规定形同虚设。“线上打造司法公开的平台,而线下旁听是最好的实现方式,它能打消市民对司法机关的畏惧感和神秘感,拉近与公众的距离。” 

  在济南中院院长李勇看来,旁听应该成为济南市民的“生活方式”,公众在了解法院是如何审理案件的同时,还能达到传播庭审文化,培养法律信仰的目的。事实上,公众的参与也会反过来要求法官在法庭上端正言行,督促其提高司法能力和裁判水平,“这就形成一种倒逼机制。”济南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室主任尹德常说。 

  如今,济南中院宣传办公室尽管只有8名工作人员,但已经形成了三大工作室。新媒体传播工作室,涵盖微博、微信、官方网站,是司法公开最为重要的平台;网络电视台制作公益宣传片、微电影和视频新闻;新闻策划工作室则主要负责寻找选题,策划活动,撰写微电影剧本。 

  7月21日,刘俊杰发布的那条“卖玉为名搞传销”的微博,一位网友留言:“还进行大案直播吗?”尽管已过去一年,网友津津乐道的还是令济南中院那个一战闻名的故事。济南中院宣传办公室主任祁云奎毫不避讳地说:“我们不但要守住这‘一夜暴富’的家业,还要让它增值。”这一年,祁云奎尝到了新媒体的甜头,“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微博已经成为今后审理大案要案的最佳配置。” 

  摘自《中国新闻周刊》2014年第2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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