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抓紧完善监管制度,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推动出台互联网金融各具体业态配套监管办法。将加快转变监管理念,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甄别业务形式,实施穿透式监管。将严格执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加强互联网资金流动的全方位监管;要求从业机构有效识别客户身份,加强主动监测。修订非法集资监测指标和模型,探索建立非法集资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
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技术的跨地域、跨时空特性使得以网络借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活动具有一些新特性:一是涉众性更强、地域范围更广。二是风险传播速度更快、影响更大。三是以金融创新为名,从业机构违规经营甚至进行非法金融活动的手段推陈出新,更加隐蔽和具有迷惑性。四是境外互联网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活动向境内蔓延需引起高度警惕。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将主动排查处理证券期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组织对私募基金行业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P2P业务情况进行风险排查,全面清理规范场外配资活动,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私募基金名义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多方位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对于非法集资较为严重的以“原始股”为名进行集资,证监会也进行严厉打击。证监会还对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进行专项检查,排查潜在的风险,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