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从2003年起,我国已明令禁供别墅用地;2003年陕西省也曾对秦岭北麓的生态环境进行专项整治,禁止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修建商品住宅和私人别墅;2007年陕西省政府又印发《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予以重申。然而,层层禁令,未能阻止“秦岭深处有别墅”拔地而起。面对社会舆论的口诛笔伐,违规别墅在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秦岭保护办)监督下进行拆除,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拆除不是为了生态复原,而是为了再建新别墅。
实际上,当初拆除违规别墅原本就留下了很多伏笔——关于拆除原因,秦岭保护办表示“占用绿地面积过大,建筑风格与山势不协调”,而不是违法违规修建;至于拆除之后的用途,秦岭保护办三缄其口。当违规别墅在巨大的舆论质疑声中死灰复燃,一切似乎更像是开发商自主进行的营销调整——“结构不合理”、“卖不出去”的烂尾楼终究是要处理的,但这样的出血割肉并非为了保护自然资源、尊重公共利益,充其量不过是以退为进牟取更多销售利润。无论谁来开发,无论如何拆建,被誉为“陕西绿肺”的秦岭北麓注定戳满违规别墅,面对这些另类的“钉子户”,不知当地主管部门心中作何感想?
秦岭保护办执法监督处处长刘兴让“肯定不会让他们建房地产,这也是将来审核的重点”的表态犹然在耳,新的别墅群已紧锣密鼓初具规模,监管的力度何其疲软?秦岭的违规别墅自2003年就开始修建,长达9年的时间内却未见监管部门出面叫停,甚至就在因媒体曝光而饱受质疑之际,秦岭保护办仍然极力辩解“这个项目手续齐全,也是政府保留的项目”。明显违规的项目如何“手续齐全”,“政府保留项目”为何推倒重建?如果违规别墅“结构合理”且“卖得很好”,会不会拆除重建?
公众之所以关注秦岭拆除违规别墅,是因为类似的别墅违建之举在各地“屡见不鲜”,尤其是一些私家别墅私搭乱建,更让公众不满。前两天,名模马艳丽别墅院内私建三层小楼,被邻居告上法庭;本市别墅违建的,也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才得以好转。如果不能以制度问责强力纠偏,即使名山大川,也难免被另类“钉子户”瓜分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