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4日7时许,周喜军将许家林的RAV4丰田车盗走,途中发现被盗车后座上有一婴儿,行驶中,两个月大的婴儿不断啼哭,周喜军用布条勒死婴儿,将其埋于雪中潜逃。3月5日17时许,周喜军迫于强大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5月27日,长春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决周喜军死刑。
周喜军1987年毕业分配到内蒙古某地一雷达部队,从排长升职到正连。1992年调回长春,仍从事雷达方面工作。2004年转业,转业时是副团长。在部队期间,曾立过两次三等功。转业时,他选择了自主择业,当时给了6万多元安家费。转业时工资很低,只有1000多元,经过几次调整,目前涨到了5000多元。
每月有5000多元工资,在长春也不算少了,为何还想要偷车?据其表述,因刚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暂时还无工作,手头很紧。而且2010年到2012年间,他曾在一家工程机械公司任职,是大客户经理,由于单位给配车,出行比较方便,亲友面前也很有面子。突然没车了,就很憋得慌,看到车在那里,就鬼使神差地把车开走了。
据周喜军描述,刚开始不知车上有孩子,开出不久孩子突然哭了,这时他也一直在听广播,电台不断发布查找信息。为避免被人发现,便停车将前后牌照掰下。孩子哭声特别大,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想过把孩子放在路边,但由于天气很冷,路上全是雪,过往车辆也很少,担心孩子会被冻死。也想过把孩子送到姐姐家,她家比较偏僻,得知不可行后,心情就更烦躁。他还知道不远处2公里左右有一家医院,想把婴儿扔到医院附近,但婴儿哭声很大,他先掐晕孩子,后来用红布条勒。接受采访时他说:“我当时大脑一片空白,很紧张,很害怕,‘冲动’是魔鬼。当时把孩子放下就好了,事就没这么大了。”
一审宣判后,周喜军上诉,请求从轻判罚。7月9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开庭审理此案。周喜军认为自己属投案自首,有从轻处罚条件,而且他也愿意积极赔偿婴儿家属损失,争取宽大处理。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