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名单分为四个部分,包括844所普通本科院校、1288所普通高职(专科)院校、298所经国家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62个经国家审定的分校办学点,不含军事院校和港澳台高校。
教育部明确,除本次公布的高等学校和2012年5月22日后教育部发文批准设置或备案的高等学校,其他任何机构(包括经批准筹建的高等学校),均不具备2012年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在名单中,上海的普通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各有31所,3所独立学院,分别是: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另外,本市没有一所高校的分校办学点列入名单。
对于没有列入名单而违规招生的单位,教育部表示,其所招学生的学籍、发放的毕业证书国家均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