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有位外国女士在家里办幼儿园
陈晶请翻译团成员用英语、日语、韩语三国文字翻译出来,最后通过朋友介绍,联系了一家报社的总编,免费帮助印制了5000册《月河小区境外人员社区安全手册》,及时将小册子发放到洋居民手里,深受老外欢迎,大大地方便了老外办事,也顺利地开展了地区工作。案子虽然没破,为了亡羊补牢,陈晶把小册子送到副总领事夫人手中,她见后感慨万千:“中国警方想得真周到。”分局长看到这本小册子也不胜感慨,他批示要求小册子向全分局派出所推广。于是,小册子又印制了许多,放在派出所的接待窗口。小册子就像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不但本区的老外来拿,外区的老外也来取,他们见后,无不夸奖说:“实用、方便、全面,中国的警察太OK了!”
花了大力气解决了老外的登记问题后,陈晶又遇到了更加棘手的事情。过去以为老外比较文明,邻居纠纷、违法犯法的事鲜有发生,然而,时间久了,老外什么怪事都会冒出来,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理念时常发生碰撞,解决起来还颇费周折,但经过陈晶机智的处理,这些问题都得到了圆满解决。
初春的一天上午,居委主任向陈晶反映:“3号楼6楼有位外国女士在家里办幼儿园,又是吹哨,又是吵闹,影响居民休息。楼下的居民上门反映没用,居委和物业也上门打招呼,做手势示意她轻一点,但她叽里呱啦讲了一通,不以为然,还是那么闹。”
陈晶听到反映后,立刻来到3号楼6楼。原来她是6号楼24层的住户意大利女士林达,她的丈夫在意大利一家公司当总代理。
林达女士解释说:“请几位朋友的孩子来这里玩玩不可以吗?”陈晶见房内没有家具,墙上贴满了儿童画,地板上铺着海绵垫,便提醒说:“居民反映你在家里办幼儿园,每天都有吵闹声。”林达女士伸出手来问:“有证据吗?”
陈晶无言以对。老外都讲究证据,你没有证据人家不听你的。无奈,只好走人。
第二天一大早,陈晶来到3号楼,见小车里下来带孩子的老外,就上前礼貌地询问:“你们去哪里?”对方回答:“去6楼意大利林达女士家。”陈晶又用英语追问小孩:“去阿姨家干吗?”金发女孩天真地答:“去幼儿园做操和学英语。”陈晶问了几个送孩子的家长后,了解到林达女士确实在办私人幼儿园,上午20人,下午20人,每小时收费100元。
陈晶马上请在场的居委会干部和门卫写了几分材料,她带着整理好的材料又上门对林达女士说:“据我们了解你是在办私人幼儿园,我先说明一下,没有办理执照在居民楼里办幼儿园是违法的。”林达女士先是一愣,继而追问:“有证据吗?”有备而来的陈晶将笔录递上去,她不接材料,不服地说:“这样吧,你找我的律师谈吧。”陈晶也不想把事情搞大,便对其说服教育:“你这是属于非法务工,我们通过调查,你还收费了,上面有签字。”最后,林达女士无奈地表态说:“好吧,明天我就搬了。”
2008年6月6日,也就是高考前的一天晚上,一帮老外来到4号楼聚会,唱歌跳舞好不热闹。其实,老外在异国他乡很寂寞,周末那些“同是天涯沦落人”一起聚会热闹一下也无可厚非,关键是不要扰民。正巧楼下的考生明天要参加高考,睡觉时被楼上的吵声闹得无法入眠,于是,他们拨打了110,警察赶来后,让他们声音小一点,他们点头yes!等警察走后,还是我行我素,且声音更大了。
派出所第二次接到报警后,陈晶便一起前往。她知道老外讲究证据,便带上了录像机和录音笔有备而去。这次警察敲门,里面置之不理。正巧赶来一位老外,他用法语一叫,门开了。老外进门后,却不让陈晶进。陈晶见里面有20多人,便用英语说进去协商一下。他们大声说:“你没有经过同意不准进来,你这是侵犯了人权!”
陈晶解释说:“已经这么晚了,楼下的孩子明天就要参加高考,被你们吵得睡不着觉,请你们理解一下。”对方反问:“有这么响吗?”
陈晶见这名身着黑色西服,戴着领结的潇洒男子如此傲慢无礼,便问他:“你叫什么名字?请出示一下护照。”
对方大声地嚷道:“我没有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