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小黄坚决否认,称自己才是受害者。据他说,事情起因是他的朋友在外地车站与张某的妻女发生口角,车一停在上海站,张某就带打手冲进火车站通道殴打他们,小黄称自己自始至终没有打过张某,张某的伤势是自己造成的。被打的人没还手却安然无恙,打人者自己粉碎性骨折,又看到小黄人高马大,体型威猛,我暗自揣测:这钱看来小黄赔定了。
然而仔细研究了案卷,我感觉此案疑点重重。首先,面对面打斗怎么会打到张某的脚后跟?多大的力度才能打到粉碎性骨折?除非是小黄背后袭击张某。难道小黄在对我说谎?
我立刻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前往车站派出所调取案卷材料,向办案警官了解事发过程。警方在接警时认为是双方“互殴”,但在案卷里有一份认定,提到小黄被打没有还手。这就更加令人疑惑:张某的伤势是怎么造成的?
我发现,张某一家对受伤原因的陈述前后矛盾,说法竟有四五种。通过监控视频,真相终于大白:当天,张某率打手冲进火车站,联合妻女对小黄突然袭击,暴打后迅速逃离;小黄边报警边紧追,张某和妻女、妹夫逃到地铁站外时,被小黄追上,张某妻女即对小黄女友大打出手。张某和妹夫则殴打小黄,小黄向地铁站逃跑,张某竟从背后将小黄打得滚下8级台阶,并一跃而下,继续殴打。整个过程中,小黄确实没有还手。打完小黄后,张某逃离,被赶来的警察抓住,这时,张某开始一瘸一拐了。
我相信了小黄的陈述,并在法庭上展示了相关证据,表示:张某的伤势不可能是小黄造成的。我要求对方明确说明打斗时的身位,要求按照对方“面对面打伤脚后跟”的说法对伤势成因进行鉴定。
但张某坚决不肯做伤势成因鉴定,于是,法官采纳了我们的观点,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是小黄的过错导致张某受伤,驳回了张某的诉请。二审法院也驳回了张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有了圆满的结局,判决维护了小黄的正当权益。这件事情也告诉我们,司法从来不是作恶人的帮凶,公道和正义永远是这个社会坚守的底线。纪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