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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28日 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共场所为何应“室内禁烟”?
姚丽萍
  目前,我国已经签署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第8条要求各缔约方通过立法“防止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包括其他公共场所接触烟草烟雾。”未规定任何允许吸烟的室内例外场所。

  世卫组织公约要求100%无烟,为何?理由非常明确。

  首先,接触烟草烟雾会导致死亡和疾病,包括心脏病、癌症、呼吸系统疾病或间接导致其他健康问题,没有安全程度可言。若允许酒店客房、单人办公室、公共交通枢纽、餐厅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吸烟区;那么,进入这些场所的人群,例如酒店员工、办公室同事、机场和车站的清洁人员以及餐厅服务员,仍将接触到烟草烟雾。

  其次,将二手烟控制在指定区域内并不具有可操作性。指定吸烟区域的入口敞开时,烟雾会向外扩散;烟雾也可以通过门框、地板和天花板的缝隙、缺口及管道和共用的通风系统往外扩散。即使是最精细的通风系统,也无法保护人们免受二手烟的伤害。

  只有实现100%的无烟环境,才能保护人们不受二手烟的危害。

  因此,“无烟立法”如果规定允许室内吸烟的例外情况,不仅违背世卫组织公约,也会给执法带来困 难;而在100%“无烟场所”,若执法者发现任何吸烟现象或吸烟证据,即可明确判断其为违法行为。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城市通过控烟立法,全面禁止在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

  其中,在机场所有室内区域禁止吸烟,实现100%无烟正成为全球趋势。全球所有主要机场已经或者正在实现全面禁烟,包括洛杉矶、纽约、伦敦希思罗、莫斯科和北京等。

  目前,北京已经制定并实施了与世卫组织公约相符的控烟条例——禁止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室内工作场所吸烟,包括酒店客房、单人办公室和机场。北京的经验表明,通过立法促进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会得到充分的公众支持,也有利于执法,进而营造公共场所室内“无烟环境”,保障全民健康。 本报记者 姚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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