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张女士与黄老伯的儿子黄先生结婚,但婚后一直争吵不断。后黄先生罹患癌症,张女士开始对丈夫不管不顾。去年7月,黄先生因病去世。张女士闻讯后,到黄家继承黄先生遗产。但黄先生遗嘱中,仅将一小部分财产分配给张女士。张女士对此不满,因她无处居住,便擅自将黄老伯所承租的公有住房内的租客赶走,并强行入住。
黄老伯多次与张女士协商,要求搬出,均遭拒绝。无奈,黄老伯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女士迁出系争房屋。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张女士限期搬离系争房屋的一审判决。张女士对此不服,向二中院提起上诉。二中院经依法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张女士仍拒绝搬离。执行法官张贴公告限其10日内搬迁,否则将施以强制执行措施。张女士将法院公告撕毁,还将她年迈的父母和幼儿带至该房内,意图阻挠法院可能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法官到现场开展工作。在舆论压力和法律威慑下,张女士不得不搬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