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实名申请公开杨达才工资信息的刘艳峰将陕西省财政厅的 回函贴上微博,希望大家出主意:官员工资究竟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杨达才局长的工资,怎样才能公开?
因在“8·26”延安特大车祸现场面带微笑,杨达才被网友“人肉”出在不同场合佩戴多块名表,其所戴手镯、皮带和所穿西装也相继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9月1日,三峡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大二学生刘艳峰向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安监局,分别寄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实名申请公开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
刘艳峰称,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相关信息都应公开。
■对话——
“我还以为他们会解释一下”
问:收到这样的回复,觉得意外吗?
刘艳峰:不太意外,虽然寄信时信心挺足,但后来看到“表哥”局长的“微笑”似乎被舆论淡忘,我也觉得没太大希望“会公开了”。
问:你对回复的疑问具体是什么?
刘艳峰:我没想到他们拒绝公开的理由竟然这么简单。我还以为他们会解释一下,比如因为我不是陕西人,所以杨达才局长的工资虽然关系民生,是纳税人的钱,但跟陕西以外的纳税人利益关系不大,所以不能向我公开。
■ 观点——
“做出的回复与法理不符”
北大法学院教授,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王锡锌昨日表示,陕西财政厅对“杨达才工资公开申请”做出的回复与法理不符。
他解释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立法逻辑,首先是明确哪些是政府信息;其次,政府信息应当公开;第三步,“哪些信息可以不公开”。按照这样的法律规则,政府部门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只能做出“予以公开”、“不予以公开”或“该信息不存在”这三种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