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1时50分许,一辆从无锡开往厦门的客车行经沈海高速公路牙城段陇头高架桥时,侧翻坠入50余米的深谷,导致17人死亡,3人重伤。事故现场,客车车头着地,车身玻璃全部粉碎,车辆完全变形,可以看到血迹。伤亡数字,现场状况,都说明这场车祸之惨烈,令人不忍目视。
然而,再不忍,却不能不反思。长途客车频发交通事故,而且由于载客量大,一载就是几十人,出了事故,往往造成“群死群伤”,损失无法估量,伤痛难以抚平。仅今年上半年,就发生多起惨剧:1月4日,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境内兰海高速公路,一辆大型客车翻车,18人死亡,3人重伤;2月25日,山西省晋城市境内207国道,一辆旅游大巴翻下深沟,15人死亡,19人受伤;4月12日,安徽宿州市萧县境内311国道,一辆客车与一辆货车相撞,24人死亡、2人受伤;4月22日,沿江高速董浜段,一辆从上海开往常熟的大巴车与货车迎面对撞,13人死亡,21人受伤……
以上这些是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还有一些车祸,伤亡数字不那么触目惊心,但依然让当事人余悸犹存,例如本月发生的交大学生旅游大巴事故。根据“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在探究长途客车频发事故的原因时,每每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平时麻痹大意,唯有发生惨剧时才让人悔不当初。
事故原因有多种多样,但最直接的因素无非两者:客车车况,驾驶员素养。据媒体调查,目前我国客运市场大多实行挂靠和承包经营,即运输企业将客运线路或车辆承包给个人。很多企业重经济利益而轻安全监督,导致个体承包者也往往把利润放在第一位。相当一部分小型企业和个体业主在车辆保养上一省再省,不仅购入被淘汰的旧车,甚至让车辆“带病上路”。
曾有新华社记者乘坐长途卧铺客车,目睹种种交通违法行为,无不是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安全隐患: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野蛮驾驶……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做得如何,可想而知。其中一些,是长久积累的驾驶陋习;更多的,是经济利益为先之下的侥幸和无奈同时作怪。例如,相信没有驾驶员愿意疲劳驾驶,但长达十几小时乃至数十小时的路程,即使有两名驾驶员轮流驾车,且严格遵循连续驾驶不超过四小时的规定,驾驶员仍需付出巨大的体力和精力。此次发生事故的车辆,据乘客回忆,前天15时许出发,昨天零时30分停留1小时后再出发,其间驾驶员有没有休息过?
安全行车不能是嘴上说说的口号。必须摈弃经济利益至上的观念,提高企业和个人的违法成本,合理安排客运线路,政府部门也要切实肩负起监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