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少年科研院由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负责建立,市青少年科研院区县分院则由各区县教育局负责建立,原已建立此类机构的区县,将根据市教委要求进行完善。正式进入市青少年科研院和区县分院的学生分别称为“小院士”和“小学员”。
区县分院可邀请院士、大学教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等担任院长。各区县还将建立本区县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数据库,并建立活动档案,积极探索、研究区、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