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赵向法院起诉自己的前女友小刘,要求她归还一辆沃尔沃轿车、1台苹果电脑和1部i—Phone4手机,同时要求小刘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被告小刘辩称,她和小赵是恋人关系,轿车是小赵送她的礼物,至于电脑和手机,她压根没收到过。
法院查明,小赵与小刘于2011年7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去年11月,小赵花26万元以本人名义购买轿车及保险后,车辆就一直由小刘使用,并放在小刘处。后来小刘的父母提出,小赵必须先买房才能与自家闺女登记结婚,这使得双方的父母间产生矛盾。为此,两人断了联系。
根据相关证人证言与证据,法院认为,原告小赵为轿车的所有人,从实际生活常理来看,原、被告间恋爱仅数月,小赵就将价值26万余元的车辆赠与小刘的可能性难以存在,而且小刘认为车辆是原告赠与的观点并无相应证据证实。因此法院判决被告小刘将车归还给原告。
审理中,小赵撤回了要求返还苹果电脑和iPhone4手机的诉请,法院予以准许。至于要求小刘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的意见,因无相应证据证实,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