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陈女士,你好!你的来信收到,经向有关部门咨询,答复你的问题如下,不过仅供参考。
在上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要具备以下七项条件,你可对照看一下: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没有在单位里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这是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不得用于投资炒房需求。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了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还应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因为当职工有其他较大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一手房不少于20%,二手房不少于30%)。这表明,购房者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
7.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
本报记者 刘珍华
解答仅供参考,以具体规定为准